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洁供暖热源应急储备,在存在供暖缺口且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供暖等供暖方式不能满足清洁取暖需求的情况下,对于未列入投产计划、已建成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开工条件完备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背压机组除外),可作为应急储备电源,向外供热,保障民生采暖的应急需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模式,尽可能替代散烧煤。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
对保障清洁能源供应工作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审批、项目用地、工程施工、城市规划等方面的问题,通知要求,加强指导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天然气管网、配电网、热力管网等清洁能源供应相关项目尽快建成投运。
在“煤改气”气源供应上,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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