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鲜果上市品质,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主栽品牌、划定上市时间节点,海南芒果上市日与三亚芒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结合、统一品牌管理日前,海南芒果上市日管理指导意见出台。旨在加快推进海南芒果全产业链培育发展,进一步提高海南芒果鲜果上市品质。
芒果是海南种植面积最大的水果,种植面积80多万亩。但三亚、乐东、昌江、东方、陵水、保亭这六大芒果主产区品种配置不尽合理、产期安排相对集中,形成竞争、采收过早影响品质等问题。为提高海南芒果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推进芒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南制定芒果上市日管理指导意见。
为统筹规划六大产区芒果品种配置,品种与生态条件(气候条件)结合,合理安排产期,建立科学采收标准,统一采收时节齿轮插刀,形成海南省各主产区品种有特色、产期合理衔接、标准采收的生产秩序,构建科学合理的上市日体系,海南制定了芒果上市日行动方案。
海南芒果上市日行动方案着眼全国芒果鲜果周年供应,立足海南早熟芒果优势产区,以政府指导、科技支撑、市场导向为原则,结合气象条件,合理安排产期,明确采收标准,建立生产全程标准化为重点。
海南芒果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确定密封装置,每年12月至翌年5月为海南早熟芒果主要采收期,在三亚、东方、乐东、昌江、陵水、保亭等6大主产区内进行品种和产期合理配置,制订不同品种鲜果采摘、产期调节等技术标准、配套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栽培技术,指导采摘上市时节。通过三年,基本实现海南芒果生产标准化太阳轮、采摘上市规范化、品质数据化,实现各市县科学错季上市、提升品质的目标。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六大产区气候特征、产业布局等,有关部门统筹三亚芒果上市日为每年12月至翌年4月,其中台农1号品种每年12月至翌年3月,金煌2月至5月,贵妃3月至5月,每个区根据地理位置也有一定差异化。陵水芒果上市日为每年12月至翌年2月,其中台农1号每年12月至翌年2月,金煌2月至3月。乐东芒果上市日为3月至5月,其中台农1号3月至4月,金煌4月至5月,贵妃3月至4月。东方、昌江两地芒果上市日为4月至5月,主要品种有台农1号、红玉、贵妃。保亭芒果上市日为3月,主要品种有台农1号。
目前,海南不同产区栽培的芒果品种重叠度较高,贮备品种不足。台农1号、金煌和贵妃三大品种占市场份额90%以上齿顶圆,其他品种除台牙、红玉有一定面积外,鸡蛋芒、圣心、R2E2、热品4号、爱文、白象牙、热农1号等品种栽培面积较小。
根据实际情况,海南省芒果上市日行动方案建议稳定金煌贵妃品种面积,适度调减台农1号面积,增加其他特色品种面积,提高单位面积效益。同时,加快对国内外引进和自主选育的具有不同熟期、品质优良、抗逆性强、风味独特、外形美观等特点的不同品种在六大产区进行区域适应性栽培试验,筛选出适宜海南省不同县市气候特点和技术特点的芒果优良新品种。特别是适宜产期调节技术的新品种,逐步形成六大产区都具有主导的优良品种,实现错季生产。目前轴承座,海南不同产区栽培的芒果品种重叠度较高,贮备品种不足。台农1号、金煌和贵妃三大品种占市场份额90%以上,其他品种除台牙、红玉有一定面积外,鸡蛋芒、圣心、R2E2、热品4号、爱文、白象牙、热农1号等品种栽培面积较小。
海南芒果上市指导意见建议选择主栽品种,划定上市时间节点。各市县(或产区)以贵妃、金煌、台农1号三大主栽品种为主,分两批上市。第一批果上市时间为12月1日至翌年2月29日,第二批果上市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0日。以花期、果实发育期、果实品质为判定指标,详细记录每个果园盛花期、谢花期、果实发育期等指标,测定青熟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可滴定酸含量等品质指标。
同时,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划定重点生产区域,依据气候生态特征、管理水平差异等因素,选择有代表性芒果种植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果园为上市日管理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实施。
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三亚芒果形成了成熟快、口感佳、甜度高、汁多核薄、肉质结实细腻、香味浓郁、生态健康的好品质,深受消费者喜爱。
标准化生产也是三亚芒果能在热带水果竞争激烈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原因。为打造标准化生产体系,三亚推出《三亚芒果白皮书及三亚芒果标准》,规定了贵妃、金煌、台农1号等三种芒果的产品标准,为三亚芒果制定了“绿标”和“金标”两种标准轴环,进一步助力三亚芒果的品牌建设和口碑传播。同时,为确保三亚芒果品质,三亚多方面规范芒果产业发展,目前已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
三亚芒果这一区域公用品牌在市场上很有竞争力步进电气传动,2022中国果品品牌价值评估报告发布,其中,“三亚芒果”入围“2022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榜单,位居第27名,品牌价值36.42亿元,名列热带水果类品牌的价值榜首和位居芒果区域品牌榜首。自2018年起,三亚芒果连续上榜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
为此,海南芒果上市日管理指导意见提出,海南芒果上市日要与“三亚芒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结合,统一品牌管理,大力打造“三亚芒果”区域公用品牌。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三亚芒果标准》指导生产,并统一以“三亚芒果”为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品牌,加大推广,扩大宣传,提升影响力。
同时,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合作,主动与市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违规使用“三亚芒果”区域公用品牌行为,特别是杜绝未成熟即上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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